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3-06-09

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7

 〔2023〕45号

       当事人:
       黄光强,籍贯广东省,1957年出生。
       纪丽丽,籍贯上海市,1985年出生。
       2022年10月18日,黄光强和纪丽丽期货账户通过约定在不锈钢(SS)2306合约上相互交易,黄光强账户盈利。2023年2月,黄光强将盈利全部返还。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所述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所决定:
       1.给予黄光强、纪丽丽通报批评处分。
       2.责令改正,给予黄光强、纪丽丽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的处分。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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