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2-12-02

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2

 〔2022〕132号

       当事人:
       吴凯,籍贯江苏省,1983年出生。
       吴意民,籍贯江苏省,1990年出生。
       吴凯自2020年开始处理某公司期货套保及投机下单。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吴凯利用操作某公司期货账户的职务便利,操作其本人、亲属吴意民的账户在铝(AL)2109、(AL)2110等多个合约上与某公司相互交易,共计416笔5,058手,吴凯、吴意民账户盈利1,218,500元。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2018年9月6日实施版本,以下简称《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2021年12月、2022年2月,吴凯、吴意民将盈利全部返还。根据《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所决定:
       1.给予吴凯、吴意民通报批评处分。
       2.责令改正,对吴凯罚款1万元,给予吴凯、吴意民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的处分。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
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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