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2-10-31

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31

〔2022〕110号

  当事人:
  李晨雨,籍贯四川省,1991年出生。
  李辰骁,籍贯江苏省,1990年出生。
  李辰骁作为某公司的量化策略负责人,负责期货量化交易策略开发,其在进行新开发程序测试过程中导致配偶李晨雨账户于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账户在锡(SN)2207、2208、2210、2211合约上相互交易共计22笔31手,李晨雨账户盈利32,840元。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2018年9月6日版本,以下简称《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2021年12月,李辰骁归还盈利。根据《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所决定:
  1.给予李辰骁、李晨雨通报批评处分。
  2.责令改正,对李辰骁罚款1万元,给予李晨雨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3个月的处分。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
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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