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2-10-31
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31
〔2022〕109号
当事人:
盛菲菲,籍贯上海市,1985年出生。
季诚胜,籍贯上海市,1981年出生。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1月22日期间,盛菲菲作为某公司贵金属交易员,因操作公司账户知悉下单信息,其本人与配偶季诚胜的期货账户在黄金、白银期货品种的多个合约上与公司账户违规相互交易,共286笔2,553手,盛菲菲、季诚胜账户违规获利共246,170元。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2018年9月6日版本,以下简称《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2022年1月,盛菲菲将上述两个账户盈利返还公司。根据《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所决定:
1.给予盛菲菲、季诚胜通报批评处分。
2.责令改正,对盛菲菲罚款1万元,给予盛菲菲、季诚胜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的处分。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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