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1-04-15

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5

〔2021〕35号

当事人:
    汤建强,籍贯上海市杨浦区,1960年出生。
    范群英,籍贯上海市杨浦区,1961年出生。
    徐新华,籍贯上海市杨浦区,1959年出生。
    2018年1月2日至2020年8月10日期间,汤建强操作范群英、徐新华期货账户与某公司期货账户在本所铜、铝、铅期货品种多个合约上通过相互交易方式牟取不当利益。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依照该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所决定:
    1.给予汤建强公开谴责处分并处罚款3万元,给予范群英、徐新华通报批评处分。
    2.责令改正,并给予范群英、徐新华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的处分。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
年4月15日

 

  •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1年度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
  • 下一篇:大商所关于修改铁矿石期货限仓相关规则的通知
首页 | 搜索
  • 搜索
  • 关键字查询:证券、股票、基金、债券
首页 | 投资者园地 | 交易所通知
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