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分类政策及产品或服务分级政策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1-04-13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分类政策及产品或服务分级政策
投资者分类政策
【第一类专业投资者】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第二类专业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资产: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或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2、投资经历: 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证明,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机构投资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
2、最近一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投资经历:机构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上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一般普通投资者】
1、普通投资者需填写《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根据评分从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类,并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R1、R2、R3、R4、R5)进行匹配,具体如下:
投资者分类 |
调查问卷评分结果 |
适配产品或服务 |
C1 |
20分(含)及以下 |
R1 |
C2 |
20分-40分(含) |
R1、R2 |
C3 |
40分-60分(含) |
R1、R2、R3 |
C4 |
60分-80分(含) |
R1、R2、R3、R4 |
C5 |
80分-100分(含) |
R1、R2、R3、R4、R5 |
2、普通投资者需根据问卷评分结果进行适当性录音录像(购买产品或服务前的风险警示)。
【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普通投资者】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类的自然人投资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只可购买或接受R1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者服务分级政策
风险等级 |
标的 |
R1 |
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1 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
R2 |
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2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
R3 |
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除原油期货以外)及相关服务、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3 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
R4 |
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期货、期权、原油期货、承担有限风险敞口的场外衍生产品及相关服务、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4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
R5 |
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无限风险敞口的场外衍生产品及相关服务、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5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