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21年度席位费的通知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1-03-25

大商所发〔2021〕13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交易所席位费收取的相关规则及规定,我所将于4月初,通过会员结算准备金账户划扣方式,收取2021年度的席位使用费。席位数以2021年3月31日有效席位数为准。集中收取席位费的标准为:远程席位免5个席位使用费,其余:5,000.00元/年。对上一自然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委托量达到10万笔(含)的远程席位:1,000.00元/年。

  席位费减免事项:免收湖北辖区会员的2021年度所有席位费;对于非湖北辖区会员,依据其2021年3月31日之前在湖北设立的全部期货经营机构个数免收其2021年度相同个数的席位费。

  请各会员通过会服系统核对和清理席位,及时撤销不再使用的席位。会员席位状态的查询、撤销等相关业务应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办理。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做好席位费缴纳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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