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增设液化石油气品种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质检机构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10-20

大商所关于增设液化石油气品种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质检机构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0〕446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质检机构:

  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管理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

  一、增设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神驰石化有限公司、青岛运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我所液化石油气指定厂库;

  二、增设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为我所液化石油气指定质检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增设的指定交割仓库联系表.doc

  附件2:增设的指定交割仓库入出库费用最高限价表.doc

  附件3:增设的指定质检机构联系表.doc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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