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纱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7-08-15
郑商所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纱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的通知
郑商发〔2017〕213号
各会员单位:
《郑州商品交易所棉纱期货合约》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修订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六届理事会2017年7月31日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以下简称《交割细则》)第四条第四款修改为:“甲醇、菜粕、晚籼稻、粳稻、白糖、PTA、菜油、硅铁、锰硅、棉纱:仓库交割和厂库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