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月(12月)持仓调整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5-11-23

交割月(12月)持仓调整通知

 

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交易日11月30日,如有1512合约持仓的,必须符合各交易所整数倍的规定。

上期所整数倍基数:铜、铝、锌、铅为5手;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黄金为3手;白银、锡为2手;镍为6手。自然人客户1512合约持仓在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12月10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燃料油1512合约个人户持仓在11月25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12月份最后交易日为12月15日。   

郑交所、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1512合约进入交割月(注:法人户整数倍基数:棉花为8手、动力煤为100手、粳稻为50手、硅铁与锰硅为7手、焦炭为10手、焦煤为100手、铁矿石为100手)。

为防范交割月违规持仓风险,自2015年11月27日结算时起以上2015年12月份(包括fu1601)交割合约公司将提高交易保证金,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自然人持仓、交割月整数倍调整等工作,公司有权在11月30日14:30分后对不符合进入交割月规定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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