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来源:公告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5-03-12

郑商所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25〕19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3月12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505、2507、2508、2509、2511及26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5年3月11日

 

 


  • 下一篇:郑商所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的公告
首页 | 搜索
  • 搜索
  • 关键字查询:证券、股票、基金、债券
首页 | 投资者园地 | 交易所通知
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