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提示12-13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4-12-12

信息公示网站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信息公示平台:说明: http://www.cindaqh.com:8090/upload/20220207/20220207153351189001.jpghttp://www.cfa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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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2024-12-13

交易提示:

1.上一交易日fu2501合约出现第一个涨停板,按交易所规则,今日涨跌幅调整为10%,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关于sc2501系列期权合约到期行权及履约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

2024年12月13日是sc2501系列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为确保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的顺利进行,您应充分了解期权的行权和履约的规则和相关风险,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公司现就sc2501系列期权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持有sc2501系列期权的买方客户行权,请在2024年12月13日15:15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包括行权手续费和相应期货合约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等),15:15之后到账的入金将不计入行权所需的可用资金,如果保证金账户内没有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不包含因持仓对冲、组合保证金优惠、期权行权盈亏、期货浮动盈亏、到期期权卖方未履约、结算时保证金变化等原因导致结算后所释放的资金),我司将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行权处理。期权为实值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也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操作以维护您的权益。到期日客户端行权及取消自动行权操作时间截止15:15,请妥善处理您的期权持仓。

    二、到期日结算时,所有未处置的到期期权持仓,相对标的合约结算价有实值额的期权自动行权,其他期权自动放弃。到期日标的合约的结算价与标的合约的收盘价可能存在差异,请务必谨慎选择放弃行权或主动行权。

    三、如您持有期权卖持仓,可能会被履约。请您在到期日结算后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账单系统查询履约结果,并关注账户资金持仓状况。

    四、期权买卖双方通过行权得到的合约标的在到期日下一交易日起可进行交易。如持仓数量超过交易所限仓标准,超限部分持仓会被强行平仓,产生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五、sc2501系列期权到期日当天公司将暂时关闭权利方客户的银期转账出金通道,请提前做好资金的安排。

    请您做好期权合约行权及履约的准备工作。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2日

关于a2501、b2501、y2501、c2501、cs2501、i2501、l2501、m2501、p2501、v2501、pg2501、pp2501、eb2501、eg2501、jd2501、lh2501系列期权合约到期行权及履约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

2024年12月17日是a2501、b2501、y2501、c2501、cs2501、i2501、l2501、m2501、p2501、v2501、pg2501、pp2501、eb2501、eg2501、jd2501、lh2501系列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为确保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的顺利进行,您应充分了解期权的行权和履约的规则和相关风险,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公司现就a2501、b2501、y2501、c2501、cs2501、i2501、l2501、m2501、p2501、v2501、pg2501、pp2501、eb2501、eg2501、jd2501、lh2501系列期权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持有a2501、b2501、y2501、c2501、cs2501、i2501、l2501、m2501、p2501、v2501、pg2501、pp2501、eb2501、eg2501、jd2501、lh2501系列期权的买方客户行权,请在2024年12月17日15:15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包括行权手续费和相应期货合约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等),15:15之后到账的入金将不计入行权所需的可用资金,如果保证金账户内没有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不包含因持仓对冲、组合保证金优惠、期权行权盈亏、期货浮动盈亏、到期期权卖方未履约、结算时保证金变化等原因导致结算后所释放的资金),我司将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行权处理。期权为实值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也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操作以维护您的权益。到期日客户端行权及取消自动行权操作时间截止15:15,请妥善处理您的期权持仓。

    二、到期日结算时,所有未处置的到期期权持仓,相对标的合约结算价有实值额的期权自动行权,其他期权自动放弃。到期日标的合约的结算价与标的合约的收盘价可能存在差异,请务必谨慎选择放弃行权或主动行权。

    三、如您持有期权卖持仓,可能会被履约。请您在到期日结算后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账单系统查询履约结果,并关注账户资金持仓状况。

    四、期权买卖双方通过行权得到的合约标的在到期日下一交易日起可进行交易。如持仓数量超过交易所限仓标准,超限部分持仓会被强行平仓,产生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五、a2501、b2501、y2501、c2501、cs2501、i2501、l2501、m2501、p2501、v2501、pg2501、pp2501、eb2501、eg2501、jd2501、lh2501系列期权到期日当天公司将暂时关闭权利方客户的银期转账出金通道,请提前做好资金的安排。

    请您做好期权合约行权及履约的准备工作。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关于提示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中证1000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权、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即IF2412合约、IH2412合约、IC2412合约、IM2412合约、IO2412合约(合约月份为2024年12月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MO2412(合约月份为2024年12月的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20日。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股指期权合约每日(含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标的指数收盘价的±1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关于2412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11月最后交易日为11月29日。若您持有2412合约,必须符合各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的整数倍及其他规定,请您在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调整。

1、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11月29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2412合约持仓应调整为0手。

2、上期所规定,品种持仓进入交割月前应当调整为交割单位整数倍,即铜、铝、锌、铅为5手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整数倍,黄金为3手整数倍,白银、锡、漂针浆为2手整数倍,镍为6手整数倍,不锈钢为12手整数倍,氧化铝为15手整数倍,若您持有2412合约,请于11月29日收盘前调整。

上期所除燃油以外的24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4年12月9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412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6日。燃料油FU24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4年11月22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燃料油FU2412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29日。

3、能源中心规定,原油SC24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4年11月19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LU24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4年11月22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024年11月26日收市后,SC2412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SC2412、LU24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29日。20号胶NR2412合约客户持仓在2024年11月29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2024年12月9日收盘自然人客户必须调整为0手,2024年12月11日收市后,NR2412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阴极铜BC2412合约客户持仓在2024年11月31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2024年12月9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持仓必须调整为0手;阴极铜BC2412、20号胶NR2412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6日。集运指数(欧线)EC2412合约最后交易日为12月30日。

    4、为防范交割月违规持仓风险,公司自2024年11月28日结算时起将提高以上2024年12月份交割合约(fu2412、SC2412、lu2412自11月25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

合约临近交割期可能出现成交不活跃、价格波动加剧等情况,为防范相关风险,请您根据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持仓。若您未及时处理,相关持仓可能会被我司或交易所强平。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热线咨询:0571-28132580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期市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品种知识及交易规则、细则等:

郑州商品交易所http://www.czce.com.cn/

大连商品交易所http://www.dce.com.cn/

上海期货交易所http://www.shfe.com.cn/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http://www.cffex.com.cn/

广州期货交易所 http://www.gfex.com.cn/

 

信达期货交易细则表

http://www.cindaqh.com/tzzyd_qhxt_jygz_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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