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日内交易限额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4-11-22

关于调整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日内交易限额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发〔2024〕514号通知,自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所保证金水平分别由20%和15%调整为12%。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公司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0%。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根据大商所发〔2024〕515号通知,自2024年11月26日交易时(即11月25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客户在焦煤期货各合约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2000手(原为1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客户当日在焦煤期货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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