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提示10-16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4-10-15

信息公示网站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信息公示平台:说明: http://www.cindaqh.com:8090/upload/20220207/20220207153351189001.jpghttp://www.cfachina.org/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官网:说明: http://www.cindaqh.com:8090/upload/20220207/20220207153351192002.jpghttp://www.cindaqh.com/

 

交易日期2024-10-16

交易提示:

 

风险提示通知

尊敬的客户:

近期,股指期货、欧线、原油、燃料油、氧化铝、纯碱等品种价格波动较大,请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动,合理控制账户资金和仓位,及时处置账户风险。理性参与,合规交易。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关于提示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中证1000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权、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即IF2410合约、IH2410合约、IC2410合约、IM2410合约、IO2410合约(合约月份为2024年10月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MO2410(合约月份为2024年10月的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0月18日。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股指期权合约每日(含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标的指数收盘价的±1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关于2410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集运指数(欧线)EC2410合约最后交易日为10月28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关于2411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10月最后交易日为10月31日。若您持有2411合约,必须符合各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的整数倍及其他规定,请您在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调整。

1、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10月31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2411合约持仓应调整为0手。

2、上期所规定,品种持仓进入交割月前应当调整为交割单位整数倍,即铜、铝、锌、铅为5手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整数倍,黄金为3手整数倍,白银、锡、漂针浆为2手整数倍,镍为6手整数倍,不锈钢为12手整数倍,氧化铝为15手整数倍,若您持有2411合约,请于10月31日收盘前调整。

上期所除燃油以外的2411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4年11月8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411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15日。燃料油FU2411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4年10月24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燃料油FU2411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0月31日。

能源中心规定,原油SC2411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4年10月21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LU2411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4年10月24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024年10月28日收市后,SC2411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SC2411、LU241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0月31日。20号胶NR2411合约客户持仓在2024年10月31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2024年11月8日收盘自然人客户必须调整为0手,2024年11月12日收市后,NR2411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阴极铜BC2411合约客户持仓在2024年10月31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2024年11月8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持仓必须调整为0手;阴极铜BC2411、20号胶NR2411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15日。

4、为防范交割月违规持仓风险,公司自2024年10月30日结算时起将提高以上2024年11月份交割合约(fu2411、SC2411、lu2411自10月25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

合约临近交割期可能出现成交不活跃、价格波动加剧等情况,为防范相关风险,请您根据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持仓。若您未及时处理,相关持仓可能会被我司或交易所强平。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热线咨询:0571-28132580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期市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品种知识及交易规则、细则等:

郑州商品交易所http://www.czce.com.cn/

大连商品交易所http://www.dce.com.cn/

上海期货交易所http://www.shfe.com.cn/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http://www.cffex.com.cn/

广州期货交易所 http://www.gfex.com.cn/

 

信达期货交易细则表

http://www.cindaqh.com/tzzyd_qhxt_jygz_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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