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中心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4-08-22

能源中心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上能发〔2024〕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8月27日(周二)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新上市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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