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提示11-29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3-11-28

信息公示网站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信息公示平台:说明: http://www.cindaqh.com:8090/upload/20220207/20220207153351189001.jpghttp://www.cfachina.org/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官网:说明: http://www.cindaqh.com:8090/upload/20220207/20220207153351192002.jpghttp://www.cindaqh.com/

 

交易日期2023-11-29

交易提示:

1. 上一交易日LC2401、LC2402、LC2403合约未出现第二个跌停板,按交易所规则,今日涨跌幅调整为7%,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2. 上一交易日SA2402、SA2403合约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按交易所规则,今日涨跌幅调整为10%,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关于2312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11月最后交易日为11月30日。若您持有2312合约,必须符合各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的整数倍及其他规定,请您在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调整。

1、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11月30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2312合约持仓应调整为0手。

2、上期所规定,品种持仓进入交割月前应当调整为交割单位整数倍,即铜、铝、锌、铅为5手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整数倍,黄金为3手整数倍,白银、锡、漂针浆为2手整数倍,镍为6手整数倍,不锈钢为12手整数倍,氧化铝为15手整数倍,若您持有2312合约,请于11月30日收盘前调整。

上期所除燃油以外的23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3年12月8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312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2月15日。燃料油FU23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3年11月23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燃料油FU2312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1月30日。

3、能源中心规定,原油SC23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3年11月20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LU23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3年11月23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023年11月27日收市后,SC2312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SC2312、 LU23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1月30日。20号胶NR2312合约客户持仓在2023年11月30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NR23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3年12月8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023年12月12日收市后,NR2312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阴极铜BC2312合约客户持仓在2023年11月30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2023年12月8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持仓必须调整为0手;阴极铜BC2312、20号胶NR2312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2月15日。

    4、为防范交割月违规持仓风险,公司自2023年11月29日结算时起将提高以上2023年11月份交割合约(fu2312、SC2312、lu2312自11月24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

合约临近交割期可能出现成交不活跃、价格波动加剧等情况,为防范相关风险,请您根据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持仓。若您未及时处理,相关持仓可能会被我司或交易所强平。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热线咨询:0571-28132580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关于交易所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特别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通知,当日在部分期货合约上信息量笔数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做市商除外),交易所将在每日结算时按合约、按日收取申报费。结合行业近期热点,我司就申报费情况做如下提醒:

1、收取申报费的期货合约以各交易所最新通知为准。

2、合约申报费=(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合约上各档位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具体以各交易所最新通知为准。

3、信息量=报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

上述信息量包括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报单和撤单笔数。

4、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下单笔数-1(当有成交下单笔数为О时,上期所、能源中心视其为1来计算OTR,郑商所OTR视为大于2)。不同报单成交比,各档位信息量收费不同。

5、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处开户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对其全部交易编码的信息量和成交的报单笔数合并计算。

6、申报费的收取金额不设上限,可能导致您/贵司的期货账户出现可用资金或权益小于0的情况。

7、根据您/贵司的交易情况,我司可能盘中冻结您/贵司的期货账户的部分可用资金。

8、每日结算扣除申报费时,若您/贵司账户的可用资金不足,我司将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请您在充分了解交易所交易规则、申报费收取规则和软件使用规则的前提下,谨慎使用程序化交易软件及相关交易指令!

特此告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3.4.20

 “期市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品种知识及交易规则、细则等:

郑州商品交易所http://www.czce.com.cn/

大连商品交易所http://www.dce.com.cn/

上海期货交易所http://www.shfe.com.cn/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http://www.cffex.com.cn/

广州期货交易所 http://www.gfex.com.cn/

 

信达期货交易细则表

http://www.cindaqh.com/a/20150619-1734.html

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增挂查询

查询大商所期权合约增挂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cs/qqcs/qhqqhyzg/index.html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增挂查询

查询郑商所期权合约增挂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czce.com.cn/cn/jysj/hyjzj/H770302index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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