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调整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3-01-11

郑商所关于调整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23〕2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纯碱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1月13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02、2303、2304及23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二、自2023年1月13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302、2303及2304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3.5元/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月10日

 

  • 上一篇:大商所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 下一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就修订《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首页 | 搜索
  • 搜索
  • 关键字查询:证券、股票、基金、债券
首页 | 投资者园地 | 交易所通知
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