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投资者居间人禁止行为告知书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2-01-27
期货投资者居间人禁止行为告知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进行期货投资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在通过居间人介绍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告知书,认真考虑投资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决策。
一、期货公司声明
(一) 居间人不是期货公司员工:居间人独立于期货公司和投资者之外,是为投资者提供与期货公司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独立承担基于提供中介服务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的机构和自然人。
(二) 除本公司统一对外提供的期货类研发报告及有关信息外,居间人向您阐述的与期货交易相关的行情分析及建议均代表其个人观点。您与居间人私下签订的所有协议仅代表您个人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二、居间人严禁出现下列行为:
1.以任何形式参与期货配资,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
2.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或者代理投资者办理账户开立、销户、结算签字、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3.为投资者提供集中交易场所或者交易设施,以期货公司员工、代理人的身份对外开展业务,擅自印刷和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向投资者发出容易使其对居间人身份产生误解的其它信息;
4.虚构或者担任挂名居间人;
5.隐瞒重要事实或进行误导性陈述,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夸大或者片面宣传投资业绩,向投资者作获利保证或者共担风险的承诺,诱使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
6.为投资者介绍代理人代其进行期货交易;
7.要求期货公司支付与居间合作无关的费用;
8.开展超过居间合同约定合作范围的居间活动;
9.委托他人代理其开展居间活动;
10.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
11.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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