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1-10-27

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1〕86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29日结算时起,短纤、菜油和菜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PTA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玻璃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中玻璃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纯碱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中纯碱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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