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1-10-20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1)785号《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0月20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其中动力煤期货2110-2201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维持35%不变;动力煤期货2202-2203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维持25%不变),自2021年10月20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涨跌停板幅度为10%。
二、自2021年10月21日结算时起,尿素期货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为9%。自2021年10月29日结算时起,尿素期货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