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1-10-13

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1〕77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2111、2112、2201、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甲醇期货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甲醇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棉纱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13日

 

 


  • 上一篇:上期所关于2021年9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的公告
  • 下一篇: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举办2021年度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培训班的通知
首页 | 搜索
  • 搜索
  • 关键字查询:证券、股票、基金、债券
首页 | 投资者园地 | 交易所通知
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