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1-08-30

大商所关于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38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指定交割仓库管理相关工作,我所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管理工作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年审及等级评定工作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现场检查工作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8月30日

 

 


  • 上一篇:大商所关于新增乙二醇、棕榈油品种标准仓单交易挂牌基准价的通知
  • 下一篇:郑商所关于2021年9月期货品种做市合约和重点合约的公告
首页 | 搜索
  • 搜索
  • 关键字查询:证券、股票、基金、债券
首页 | 投资者园地 | 交易所通知
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