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日历04-29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1-04-28

日期2021-04-29

交易提示

 

 

关于2021年五一期间调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休市安排的公告,2021年5月1日至5月5日为节假日休市,5月6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公司为防范市场风险,现将五一期间有关交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公司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螺纹钢、线材、铅、热轧卷板、锡、漂针浆、不锈钢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铜、黄金、锌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天胶、镍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石油沥青、燃料油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白银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2、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粕、豆油品种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品种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乙二醇品种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液化石油气品种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19%,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其它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红枣、尿素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白糖、棉花、棉纱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硅铁、锰硅、玻璃、苹果、菜粕、菜籽油、纯碱、短纤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甲醇、PTA、动力煤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国际铜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20号胶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原油、低硫燃料油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二、自4月29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纸浆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铜、铝、锌、铅、镍、锡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燃料油、石油沥青、天然橡胶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白银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2、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PTA、甲醇、玻璃、硅铁、锰硅、纯碱、短纤、菜油、菜粕和苹果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强麦、红枣、尿素、普麦、早籼稻、粳稻和晚籼稻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际铜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三、节后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标准

1、上海期货交易所: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2021年5月6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3、郑州商品交易所:2021年5月6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其中动力煤2106、2107和2108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6%,涨跌停板幅度为8%。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5月6日(星期四)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近阶段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客户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关于2105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4月最后交易日为4月30日。若您持有2105合约,必须符合各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的整数倍及其他规定,请您在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调整。

1、郑商所、大商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4月30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2105合约持仓应调整为0手。

2、上期所规定,品种持仓进入交割月前应当调整为交割单位整数倍,即铜、铝、锌、铅为5手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整数倍,黄金为3手整数倍,白银、锡、漂针浆为2手整数倍,镍为6手整数倍,不锈钢为12手整数倍,若您持有2105合约,请于4月30日收盘前调整。

上期所除燃油以外的2105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1年5月12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105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5月17日。燃料油FU2105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1年4月27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燃料油FU2105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4月30日。

3、能源中心规定,原油SC2105、LU2105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1年4月20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021年4月27日收市后,SC2105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SC2105、LU2105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4月30日;20号胶NR2105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1年4月30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阴极铜BC2105合约持仓在2021年4月30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2021年5月12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阴极铜BC2105、20号胶NR2105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5月17日。

4、为防范交割月违规持仓风险,自2021年4月29日结算时起以上2021年5月份(除fu2105、SC2105、lu2105外)交割合约公司将提高交易保证金。

合约临近交割期可能出现成交不活跃、价格波动加剧等情况,为防范相关风险,请您根据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持仓。若您未及时处理,相关持仓可能会被我司或交易所强平。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热线咨询:0571-28132580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

 

品种知识及交易规则、细则等:

郑州商品交易所http://www.czce.com.cn/

大连商品交易所http://www.dce.com.cn/

上海期货交易所http://www.shfe.com.cn/

 

信达期货交易细则表

http://www.cindaqh.com/a/20150619-1734.html

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增挂查询

查询大商所期权合约增挂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cs/qqcs/qhqqhyzg/index.html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增挂查询

查询郑商所期权合约增挂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czce.com.cn/cn/jysj/hyjzj/H770302index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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