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炒股专家”莫轻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作者:来源:公告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5-01-27

案情简介:深圳某公司通过网站、平台留言等方式利用互联网宣传其公司某某老师炒股技术如何高超,并将投资者引流至微信。在微信中客服称该老师可以提供带单服务,相关推荐个股、买卖点位将在微信群中进行分享,但需缴纳数万的入群费方可入群。经核查该公司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警示:近年来,通过互联网“公域”公开宣传引流至微信、QQ等“私域”进而躲避监管,已成为不法分子开展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惯用作案手法。请广大投资者不要轻易相信暴富、必涨、涨停、暴涨、牛股等话术,不要轻易添加微信群、抖音群,如需投资理财服务,请选择正规有资质机构合作。

 

 

(来源:证监局)

  • 下一篇:【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新春防新骗,平安庆新年
首页 | 搜索
  • 搜索
  • 关键字查询:证券、股票、基金、债券
首页 | 投资者园地 | 投资者保护 | 防非教育专栏
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