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提示09-18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4-09-13
信息公示网站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cfachina.org/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indaqh.com/
交易日期2024-09-18
交易提示:
关于2024年中秋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休市安排的公告,公司为防范风险,现将中秋节期间有关交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中秋节期间休市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周六)至2024年9月17日(周二)。2024年9月13日(周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2024年9月18日(周三)起恢复交易,所有商品期货、期权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中金所各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9:25-09:30,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郑州商品交易所节前发布了调整部分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各交易所将于9月1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上调,我司将同时调整部分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
三、2024年9月18日(周三)恢复交易后,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其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标准;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411及2501合约、菜油期货2411及2501合约、锰硅期货2410、2411、2412及25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9%,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具体调整如下:
商品期权合约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随标的期货合约相应调整。
公司对套期保值交易的保证金优惠幅度与交易所保持一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幅度大的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规避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2024年9月11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关于提示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中证1000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权、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即IF2409合约、IH2409合约、IC2409合约、IM2409合约、IO2409合约(合约月份为2024年9月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MO2409(合约月份为2024年9月的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9月20日。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股指期权合约每日(含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标的指数收盘价的±1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关于2410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9月最后交易日为9月30日。若您持有2410合约,必须符合各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的整数倍及其他规定,请您在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调整。
1、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9月30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2410合约持仓应调整为0手。
2、上期所规定,品种持仓进入交割月前应当调整为交割单位整数倍,即铜、铝、锌、铅为5手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整数倍,黄金为3手整数倍,白银、锡、漂针浆为2手整数倍,镍为6手整数倍,不锈钢为12手整数倍,氧化铝为15手整数倍,若您持有2410合约,请于9月30日收盘前调整。
上期所除燃油以外的2410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4年10月8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410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0月15日。燃料油FU2410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4年9月23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燃料油FU2410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9月30日。
3、能源中心规定,原油SC2410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4年9月18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LU2410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4年9月23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024年9月25日收市后,SC2410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SC2410、LU2410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9月30日。20号胶NR2410合约客户持仓在2024年9月30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2024年10月8日收盘自然人客户必须调整为0手,2024年10月10日收市后,NR2410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阴极铜BC2410合约客户持仓在2024年9月30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2024年10月8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持仓必须调整为0手;阴极铜BC2410、20号胶NR2410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0月15日。集运指数(欧线)EC2410合约最后交易日为10月28日。
4、为防范交割月违规持仓风险,公司自2024年9月27日结算时起将提高以上2024年10月份交割合约(fu2410、SC2410、lu2410自9月24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
合约临近交割期可能出现成交不活跃、价格波动加剧等情况,为防范相关风险,请您根据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持仓。若您未及时处理,相关持仓可能会被我司或交易所强平。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热线咨询:0571-28132580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期市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品种知识及交易规则、细则等:
郑州商品交易所http://www.czce.com.cn/
大连商品交易所http://www.dce.com.cn/
上海期货交易所http://www.shfe.com.cn/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http://www.cffex.com.cn/
广州期货交易所 http://www.gfex.com.cn/
信达期货交易细则表
http://www.cindaqh.com/tzzyd_qhxt_jygz_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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