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4-02-05

能源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4〕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3〕74号),现对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2月8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4年2月9日(星期五)至2024年2月18日(星期日)休市。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4年2月7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404、EC2406、EC2408、EC2410、EC2412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5%,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7%。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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