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非法证券期货犯罪案例—某湘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4-01-25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某湘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立案侦查。经查,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邹某成立某湘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证券期货经营资质情况下,招揽业务人员,制定销售话术,通过电话、微信,以免费直播分析大盘趋势、帮助分析有关股票走势等方式吸引目标投资者,适时推荐其销售的新三板股票。随后,继续以新三板股票转板上市、市值翻倍等噱头吸引投资者增加投资意向,一对一指导意向投资者购买其销售的股票,按成交量收取提成。截至案发,该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邹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约400万元。目前,有关涉案人员已被移送起诉。
法律分析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本案中,无论涉案公司还是人员,均无相关资质,犯罪嫌疑人采取公司化的运营方式、包装引诱行为、虚假隐瞒手段,以盈利为目的向普通群众推介新三板股票行为,属于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的行为。
案件点评
该案中,相关公司、人员在未经有关部门核准、无从业资质情况下,推荐新三板股票,获取高额收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办案单位深度复盘此类案件犯罪手法,准确把握非法证券期货犯罪活动由线下转变为线上利用自媒体引流的趋势,精准发现犯罪团伙引流、荐股通道,及时固定证据,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同时,积极帮助企业提升内控审核体系,提升发现、甄别非法活动的能力,以案件侦办推动源头治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