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4-01-19

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2024〕14号

当事人:

龚珂,户籍地四川省,1996年出生。

2023年7月17日至7月31日,龚珂借助他人账户,与自有账户在氧化铝多个期货合约上相互交易,自身取得盈利。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所决定:

1.给予龚珂通报批评处分。

2.责令改正,给予龚珂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的处分。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
年1月18日

 


  • 上一篇:中金所关于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的通知
  • 下一篇:中金所关于增加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可交割国债的通知
首页 | 搜索
  • 搜索
  • 关键字查询:证券、股票、基金、债券
首页 | 投资者园地 | 交易所通知
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