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日历04-13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3-04-12

信息公示网站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信息公示平台:说明: http://www.cindaqh.com:8090/upload/20220207/20220207153351189001.jpghttp://www.cfachina.org/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官网:说明: http://www.cindaqh.com:8090/upload/20220207/20220207153351192002.jpghttp://www.cindaqh.com/

 

交易日期2023-04-13

交易提示:

关于调整棕榈油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3)139号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12日(周三)结算时起,我司下调相关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交易所下调相关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具体调整如下:

品种

涨跌停板幅度(%)

交易保证金比例(%)

调整前

调整后

交易所调整前

交易所调整后

公司调整前

公司调整后

豆粕

8

6

10

7

17

14

豆油

8

6

9

7

16

14

棕榈油

10

7

12

8

20

15

玉米淀粉

7

5

9

6

15

12

聚乙烯

8

6

11

7

18

14

聚丙烯

8

6

11

7

18

14

聚氯乙烯

8

6

11

7

18

14

乙二醇

10

7

12

8

20

15

苯乙烯

10

7

12

8

19

15

液化石油气

11

7

13

8

22

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关于sc2305系列期权合约到期行权及履约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

2023年4月12日是sc2305系列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为确保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的顺利进行,您应充分了解期权的行权和履约的规则和相关风险,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公司现就sc2305系列期权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持有sc2305系列期权的买方客户行权,请在2023年4月12日15:20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包括行权手续费和相应期货合约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等),15:20之后到账的入金将不计入行权所需的可用资金,如果保证金账户内没有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不包含因持仓对冲、组合保证金优惠、期权行权盈亏、期货浮动盈亏、到期期权卖方未履约、结算时保证金变化等原因导致结算后所释放的资金),我司将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行权处理。期权为实值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也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操作以维护您的权益。

    二、到期日结算时,所有未处置的到期期权持仓,相对标的合约结算价有实值额的期权自动行权,其他期权自动放弃。到期日标的合约的结算价与标的合约的收盘价可能存在差异,请务必谨慎选择放弃行权或主动行权。

    三、如您持有期权卖持仓,可能会被履约。请您在到期日结算后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账单系统查询履约结果,并关注账户资金持仓状况。

    四、期权买卖双方通过行权得到的合约标的在到期日下一交易日起可进行交易。如持仓数量超过交易所限仓标准,超限部分持仓会被强行平仓,产生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五、sc2305系列期权到期日当天公司将暂时关闭权利方客户的银期转帐出金通道,请提前做好资金的安排。

    请您做好期权合约行权及履约的准备工作。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4月07日

关于调整PTA期货2305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2023〕212号通知,自2023年4月7日结算时起,PTA期货2305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自2023年4月12日结算时起,PTA期货2305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我司决定,自2023年4月7日结算时起,PTA期货2305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自2023年4月12日结算时起,PTA期货2305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关于2304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3月最后交易日为3月31日。若您持有2304合约,必须符合各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的整数倍及其他规定,请您在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调整。

1、郑商所、大商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3月31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2304合约持仓应调整为0手。

2、上期所规定,品种持仓进入交割月前应当调整为交割单位整数倍,即铜、铝、锌、铅为5手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整数倍,黄金为3手整数倍,白银、锡、漂针浆为2手整数倍,镍为6手整数倍,不锈钢为12手整数倍,若您持有2304合约,请于3月31日收盘前调整。

上期所除燃油以外的2304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3年4月12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304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4月17日。燃料油FU2304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3年3月28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燃料油FU2304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3月31日。

3、能源中心规定,原油SC2304、LU2304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3年3月21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024年3月28日收市后,SC2304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SC2304、 LU2304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3月31日。20号胶NR2304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23年4月4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023年4月12日收市后,NR2304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阴极铜BC2304合约客户持仓在2023年3月31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2023年4月12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持仓必须调整为0手;阴极铜BC2304、20号胶NR2304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4月17日。

4、为防范交割月违规持仓风险,公司自2023年3月30日结算时起将提高以上2023年4月份交割合约(fu2304、SC2304、lu2304自3月27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

合约临近交割期可能出现成交不活跃、价格波动加剧等情况,为防范相关风险,请您根据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持仓。若您未及时处理,相关持仓可能会被我司或交易所强平。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热线咨询:0571-28132580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期市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品种知识及交易规则、细则等:

郑州商品交易所http://www.czce.com.cn/

大连商品交易所http://www.dce.com.cn/

上海期货交易所http://www.shfe.com.cn/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http://www.cffex.com.cn/

广州期货交易所 http://www.gfex.com.cn/

 

信达期货交易细则表

http://www.cindaqh.com/a/20150619-1734.html

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增挂查询

查询大商所期权合约增挂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cs/qqcs/qhqqhyzg/index.html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增挂查询

查询郑商所期权合约增挂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czce.com.cn/cn/jysj/hyjzj/H770302index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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