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对某实控组客户采取限制开仓自律管理措施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2-10-21

大商所对某实控组客户采取限制开仓自律管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

  某实控组客户于2022年10月20日,在聚氯乙烯期货v2307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商所决定对该实控组客户采取限制其在聚氯乙烯期货v2307合约上开仓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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