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居间交易者风险告知书
作者:来源:公告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2-01-27
期货居间交易者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交易者:
交易有风险。当您进行期货交易时,可能获得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交易风险。您在通过居间人介绍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告知书,认真考虑期货交易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决策。
一、期货公司声明
(一)居间人不是期货公司员工:居间人独立于期货公司和交易者之外,是为交易者与期货公司订立期货经纪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独立承担基于提供中介服务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的机构或者自然人。
(二)除本公司统一对外提供的期货类研发报告及有关信息外,居间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交易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您与居间人私下签订的所有协议仅代表您个人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三)若居间人在为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司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居间人信息:
官方网站(告知客户查询路径):www.cindaqh.com
投诉电话:4006-728-728
投诉邮箱:cindaqhtousu@cindasc.com
二、期货居间人声明
(一)居间人不是期货公司员工:居间人独立于期货公司和交易者之外,是为交易者与期货公司订立期货经纪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独立承担基于提供中介服务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的机构和自然人。
(二)居间人已确认交易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居间人已明确了解交易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交易知识、交易经验、风险偏好等信息,并向交易者明确介绍期货交易的风险。
(三)居间人在执业过程中,可以根据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
1.向期货公司介绍交易者,并促成交易者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2.向交易者介绍期货公司的基本情况、投诉纠纷处理机制;
3.向交易者介绍期货交易的基本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开户、交易、追加保证金、强行平仓、资金存取等;
4.向交易者介绍与期货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和期货公司的有关规定;
5.向交易者传递由期货公司统一提供的公司宣传推介材料;
6.中国期货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活动。
(四)居间人严禁出现下列行为:
1.以任何形式参与期货配资,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
2.接受交易者委托,代理交易者从事期货交易,或者代理交易者办理账户开立、销户、结算签字、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3.为交易者提供集中交易场所或者交易设施,以期货公司员工、代理人的身份对外开展业务,擅自印刷和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向交易者发出容易使其对居间人身份产生误解的其它信息;
4.虚构或者担任挂名居间人;
5.隐瞒重要事实或进行误导性陈述,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交易者的信息,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未经核实或者未经授权的数据和资料,夸大或者片面宣传过往业绩,向交易者作获利保证或者共担风险的承诺,诱使交易者进行期货交易;
6.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贬低竞争对手等不正当手段开展居间活动;
7.为交易者介绍代理人代其进行期货交易;
8.要求期货公司支付与居间合作无关的费用;
9.开展超过居间合同约定合作范围的居间活动;
10.委托他人代理其开展居间活动;
11.以任何形式向交易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
12.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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