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的通知

作者:来源:信达期货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1-03-29

大商所发〔2021〕1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商品互换业务顺利开展,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交易商管理办法(试行)》,我所对新提交的交易商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

  经审核,下列单位符合相关要求,核准其成为我所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

序号

交易商名称

1

上海中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

国富裕宸(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3

上海融致实业有限公司

4

民生博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附件: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名录.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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