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调整豆粕和豆油地区升贴水的通知

作者:来源:H01600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1-01-15

大商所关于调整豆粕和豆油地区升贴水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26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201合约起,调整豆粕和豆油部分地区的升贴水。具体如下:

  一、豆粕品种在天津、日照和连云港地区交割仓库(厂库)的升贴水调整为0元/吨。

  二、豆油品种在华南地区交割仓库(厂库)的动态升贴水区间调整为[-200,0]元/吨,其中构成动态升贴水的两部分:(1)非价差固定值调整为0元/吨;(2)价差动态值区间调整为[-200,0]元/吨。动态升贴水的计算方法详见《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指定交割仓库名录.xls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名录.xls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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