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中心关于原油期货调整可交割油种的公告

作者:来源:H01600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12-02

能源中心关于原油期货调整可交割油种的公告

〔2020〕63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标准合约》《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有关规定,增加穆尔班原油为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装船港设定为富查伊拉港(Fujairah Terminal)或者杰贝尔丹那港(Jebel Dhanna Terminal),并对新增可交割油种品质及升贴水标准作如下规定:

http://www.ine.com.cn/upload/20201201/1606812928527.jpg

          注:1. API度=(141.5/60华氏度时的比重)-131.5;比重,根据ASTM D1298确定。

            2. 硫含量,根据ASTM D4294确定。

 

 

  自2021年6月1日起,穆尔班原油可入库生成标准仓单,并用于期货交割。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各油种市场情况变化及发展趋势,必要时将对油种、品质、升贴水进行适当调整,并另行发文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1日

 

 


  • 上一篇:郑商所关于增设动力煤期货指定交割计价点的公告
  • 下一篇:上期所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新增石油沥青期货指定沥青厂库和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
首页 | 搜索
  • 搜索
  • 关键字查询:证券、股票、基金、债券
首页 | 投资者园地 | 交易所通知
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