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指定交割仓库名称变更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10-16

大商所关于指定交割仓库名称变更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0〕442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交割仓库:

  近期,我所收到江苏燕进石化有限公司的更名申请,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管理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江苏燕进石化有限公司在我所更名为江苏燕进联运有限公司。

  二、原江苏燕进石化有限公司承担的我所LLDPE、PVC、PP品种指定仓库权利和义务由江苏燕进联运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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