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棕榈油品种指定交割仓库设立、取消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09-30

大商所关于棕榈油品种指定交割仓库设立、取消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0〕425号

 

各指定交割仓库、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我所对棕榈油品种的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设立2家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

  设立中央储备粮天津保税区直属库有限公司为棕榈油非基准指定仓库,升贴水100元/吨。

  设立春金(天津)油脂有限公司为棕榈油非基准指定厂库,升贴水100元/吨。

  二、取消1家棕榈油指定仓库

  取消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棕榈油指定仓库资格。

  以上调整事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新设立指定交割仓库名录.docx

  附件2:新设立指定交割仓库入出库费用最高限价表.docx(点击查看)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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