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增加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07-31

大商所关于增加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0〕3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商品互换业务顺利开展,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交易商管理办法(试行)》,我所对新提交的交易商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

  经审核,下列单位符合相关要求,核准其成为我所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

  特此通知。

  附件: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名录.xls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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