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部分交易商资格变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07-06

大商所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部分交易商资格变动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0〕258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交易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华泰长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嘉悦物产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拼音排序,下同)等3家单位为合成树脂A类正式交易商;

  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合成树脂B类交易商;

  国信金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为铁矿石A类正式交易商。

  以上资格自2020年6月1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6月30日

 


  • 上一篇:上期所关于同意个旧市凯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锡锭产品包装规格的公告
  • 下一篇:大商所关于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聚氯乙烯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期权合约的公告
首页 | 搜索
  • 搜索
  • 关键字查询:证券、股票、基金、债券
首页 | 投资者园地 | 交易所通知
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