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在铁矿石期货合约上实施交易限额制度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06-16

大商所关于在铁矿石期货合约上实施交易限额制度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0〕230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6月16日交易时(即6月15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铁矿石期货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30,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铁矿石品种所有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动态调整。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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