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关于同意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八三七处更名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的公告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05-06

上期所关于同意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八三七处更名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的公告

〔2020〕70号

 

     近期,我所收到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八三七处报送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八三七处在我所更名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

     二、原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八三七处与我所签订的交割仓库协议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履行,签发的期货标准仓单继续有效;

     三、原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八三七处所应承担的关于我所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承继。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4月30日

 

 


  • 上一篇:上期所关于同意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八三三处更名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的公告
  • 下一篇:大商所关于2020年劳动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首页 | 搜索
  • 搜索
  • 关键字查询:证券、股票、基金、债券
首页 | 投资者园地 | 交易所通知
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