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中心关于同意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增加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公告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04-28


〔2020〕19号   

     近期,我中心收到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增加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申请。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位于广东省湛江市临港工业园兴港大道湛江商储分公司成为我中心原油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60万立方米,启用40万立方米。   

二、同意你公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曹妃甸商储分公司成为我中心原油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100万立方米,启用40万立方米。   

三、自公告之日起,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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