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五一期间调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04-27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休市安排的公告,2020年5月1日至5月5日为节假日休市,5月6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公司为防范市场风险,现将五一期间有关交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公司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漂针浆、黄金、铝、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铜、锌、铅、镍、锡、白银、不锈钢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天胶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石油沥青、燃料油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4%。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玉米、玉米淀粉、粳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聚氯乙烯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豆油、棕榈油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聚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苯乙烯、液化石油气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胶合板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50%;其它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菜籽粕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白糖、玻璃、红枣、尿素、菜籽油、纯碱、动力煤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棉花、棉纱、苹果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甲醇、PTA、硅铁、锰硅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号胶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原油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4%。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二、自4月29日(星期三)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纸浆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铜、铝、锌、铅、镍、锡、白银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天然橡胶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燃料油、石油沥青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4%;
2、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焦炭、焦煤和聚氯乙烯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液化石油气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苯乙烯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胶合板、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粳米、鸡蛋、聚丙烯、乙二醇和纤维板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棉纱、苹果、PTA、甲醇、硅铁和锰硅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白糖、红枣、菜粕、菜油、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动力煤、玻璃、纯碱和尿素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4%;20号胶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三、节后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标准
1、上海期货交易所: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石油沥青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2020年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品种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焦炭、焦煤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聚乙烯、聚氯乙烯、液化石油气、苯乙烯和胶合板维持假期期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变,不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3、郑州商品交易所:2020年5月6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普麦、早籼稻、晚籼稻和粳稻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PTA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苹果、甲醇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5月6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20号胶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近阶段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客户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