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员工配偶申购“信达永利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的公告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04-14

关于公司员工配偶申购“信达永利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的公告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管理人需向投资者披露公司董事、监事、从业人员及其配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参与管理人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2020年4月10日为“信达永利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固定开放日,新增员工配偶申购资金40.00万元整。

 

特此公告。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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