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日历04-07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04-03
日期2020-04-07
交易提示:
1.上一交易日lpg2011合约出现第一个涨停板,按交易所规则,今日涨跌幅调整为10%,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调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休市安排的公告,2020年4月4日至4月6日为节假日休市,4月7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公司为防范市场风险,现将春节期间有关交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4月2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公司各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漂针浆、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铝、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铜、锌、铅、镍、锡、白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天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石油沥青、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玉米、玉米淀粉、粳米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铁矿石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其它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玻璃、尿素、菜籽油、纯碱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白糖、菜籽粕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甲醇、棉花、棉纱、PTA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其他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4、上海国际能源中心: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原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二、自4月2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10%;铜、铝、锌、铅、镍、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0%;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9%;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10%调整为12%;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11%。
2、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调整为7%;玉米、玉米淀粉、粳米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焦炭、焦煤、鸡蛋、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菜籽油、玻璃、纯碱和尿素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菜籽粕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棉花、棉纱、PTA和甲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4、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10%调整为12%;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11%。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三、节后公司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标准
1、上海期货交易所:2020年4月7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2020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7%,涨跌停板幅度恢复为7%;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焦炭、焦煤、鸡蛋、乙二醇、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2020年4月7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菜籽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11%,涨跌停板幅度为5%;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4、上海国际能源中心:2020年4月7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近阶段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客户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关于SR005、CF005、TA005、MA005、RM005系列期权合约到期行权及履约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
2020年4月3日是SR005、CF005、TA005、MA005、RM005系列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为确保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的顺利进行,您应充分了解期权的行权和履约的规则和相关风险,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公司现就SR005、CF005、TA005、MA005、RM005系列期权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持有SR005、CF005、TA005、MA005、RM005系列期权的买方客户行权,请在2020年4月3日15:20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包括行权手续费和相应期货合约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等),15:20之后到账的入金将不计入行权所需的可用资金,如果保证金账户内没有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不包含因持仓对冲、组合保证金优惠、期权行权盈亏、期货浮动盈亏、到期期权卖方未履约、闭市后保证金按最新结算价调整等原因导致结算后所释放的资金),我司将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行权处理。期权为实值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也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操作以维护您的权益。
二、到期日结算时,所有未处置的到期期权持仓,相对标的合约结算价有实值额的期权自动行权,其他期权自动放弃。到期日标的合约的结算价与标的合约的收盘价可能存在差异,请务必谨慎选择放弃行权或主动行权。
三、如您持有期权卖持仓,可能会被履约。请您在到期日结算后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账单系统查询履约结果,并关注账户资金持仓状况。
四、期权买卖双方通过行权得到的合约标的在到期日下一交易日起可进行交易。如持仓数量超过交易所限仓标准,超限部分持仓会被强行平仓,产生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五、SR005、CF005、TA005、MA005、RM005系列期权到期日当天公司将暂时关闭权利方客户的银期转帐出金通道,请客户提前做好资金的安排。
请客户做好期权合约行权及履约的准备工作。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关于文华中继系统切换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监管部门关于落实穿透式监管的相关要求,确保客户交易终端符合穿透式监管要求,公司已完成文华中继系统的部署,并将于2020年3月29日(周日)20:00正式启用。
经与上海文华财经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文华中继系统切换后,投资者通过原文华交易终端(PC端:WH6\7\8\9,手机端:随身行)设置的原有云条件单、云止盈止损单将失效,且无法同步至公司新部署的中继代理服务器,提醒您于2020年3月29日20点后重新登陆客户端进行设置云条件单、云止盈止损单(系统切换后,文华财经WH6需客户重新登陆并自动升级;文华财经WH7\8\9以及文华随身行需客户退出后重新登陆即可),同时也可登陆公司官网下载安装最新文华客户端。
为确保您的交易不受影响,请您在2020年3月30日开盘前至少下载安装两套及以上的交易系统并熟悉掌握其使用方法。电脑端可下载安装网上交易5.0、文华财经、博易云和快期,手机端可下载安装信达期货投资赢家、易星APP。
我司在此进行特别风险提示,请投资者及时对自身使用的交易软件进行确认,且对您的云单重新配置,若您因未及时对留存的云单重新配置或因未升级导致无法登陆从而影响您的交易,所造成的损失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详情敬请咨询技术热线0571-88258167或客服热线:400-672-8728。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风险提示
尊敬的客户:
近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风险显著扩大,公司特提醒客户密切关注市场风险动向,注意资金和头寸管理,依规、谨慎、理性参与交易。
特此函告。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1日
品种知识及交易规则、细则等:
郑州商品交易所http://www.czce.com.cn/
大连商品交易所http://www.dce.com.cn/
上海期货交易所http://www.shfe.com.cn/
信达期货交易细则表
http://www.cindaqh.com/a/20150619-1734.html
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增挂查询
查询大商所期权合约增挂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cs/qqcs/qhqqhyzg/index.html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增挂查询
查询郑商所期权合约增挂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czce.com.cn/cn/jysj/hyjzj/H770302index_1.htm
交易提示:
1.上一交易日lpg2011合约出现第一个涨停板,按交易所规则,今日涨跌幅调整为10%,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调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休市安排的公告,2020年4月4日至4月6日为节假日休市,4月7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公司为防范市场风险,现将春节期间有关交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4月2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公司各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漂针浆、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铝、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铜、锌、铅、镍、锡、白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天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石油沥青、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玉米、玉米淀粉、粳米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铁矿石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其它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玻璃、尿素、菜籽油、纯碱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白糖、菜籽粕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甲醇、棉花、棉纱、PTA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其他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4、上海国际能源中心: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原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二、自4月2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10%;铜、铝、锌、铅、镍、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0%;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9%;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10%调整为12%;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11%。
2、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调整为7%;玉米、玉米淀粉、粳米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焦炭、焦煤、鸡蛋、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菜籽油、玻璃、纯碱和尿素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菜籽粕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棉花、棉纱、PTA和甲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4、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10%调整为12%;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11%。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三、节后公司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标准
1、上海期货交易所:2020年4月7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2020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7%,涨跌停板幅度恢复为7%;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焦炭、焦煤、鸡蛋、乙二醇、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2020年4月7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菜籽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11%,涨跌停板幅度为5%;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4、上海国际能源中心:2020年4月7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近阶段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客户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关于SR005、CF005、TA005、MA005、RM005系列期权合约到期行权及履约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
2020年4月3日是SR005、CF005、TA005、MA005、RM005系列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为确保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的顺利进行,您应充分了解期权的行权和履约的规则和相关风险,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公司现就SR005、CF005、TA005、MA005、RM005系列期权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持有SR005、CF005、TA005、MA005、RM005系列期权的买方客户行权,请在2020年4月3日15:20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包括行权手续费和相应期货合约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等),15:20之后到账的入金将不计入行权所需的可用资金,如果保证金账户内没有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不包含因持仓对冲、组合保证金优惠、期权行权盈亏、期货浮动盈亏、到期期权卖方未履约、闭市后保证金按最新结算价调整等原因导致结算后所释放的资金),我司将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行权处理。期权为实值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也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操作以维护您的权益。
二、到期日结算时,所有未处置的到期期权持仓,相对标的合约结算价有实值额的期权自动行权,其他期权自动放弃。到期日标的合约的结算价与标的合约的收盘价可能存在差异,请务必谨慎选择放弃行权或主动行权。
三、如您持有期权卖持仓,可能会被履约。请您在到期日结算后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账单系统查询履约结果,并关注账户资金持仓状况。
四、期权买卖双方通过行权得到的合约标的在到期日下一交易日起可进行交易。如持仓数量超过交易所限仓标准,超限部分持仓会被强行平仓,产生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五、SR005、CF005、TA005、MA005、RM005系列期权到期日当天公司将暂时关闭权利方客户的银期转帐出金通道,请客户提前做好资金的安排。
请客户做好期权合约行权及履约的准备工作。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关于文华中继系统切换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监管部门关于落实穿透式监管的相关要求,确保客户交易终端符合穿透式监管要求,公司已完成文华中继系统的部署,并将于2020年3月29日(周日)20:00正式启用。
经与上海文华财经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文华中继系统切换后,投资者通过原文华交易终端(PC端:WH6\7\8\9,手机端:随身行)设置的原有云条件单、云止盈止损单将失效,且无法同步至公司新部署的中继代理服务器,提醒您于2020年3月29日20点后重新登陆客户端进行设置云条件单、云止盈止损单(系统切换后,文华财经WH6需客户重新登陆并自动升级;文华财经WH7\8\9以及文华随身行需客户退出后重新登陆即可),同时也可登陆公司官网下载安装最新文华客户端。
为确保您的交易不受影响,请您在2020年3月30日开盘前至少下载安装两套及以上的交易系统并熟悉掌握其使用方法。电脑端可下载安装网上交易5.0、文华财经、博易云和快期,手机端可下载安装信达期货投资赢家、易星APP。
我司在此进行特别风险提示,请投资者及时对自身使用的交易软件进行确认,且对您的云单重新配置,若您因未及时对留存的云单重新配置或因未升级导致无法登陆从而影响您的交易,所造成的损失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详情敬请咨询技术热线0571-88258167或客服热线:400-672-8728。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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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尊敬的客户:
近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风险显著扩大,公司特提醒客户密切关注市场风险动向,注意资金和头寸管理,依规、谨慎、理性参与交易。
特此函告。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1日
品种知识及交易规则、细则等:
郑州商品交易所http://www.czce.com.cn/
大连商品交易所http://www.dce.com.cn/
上海期货交易所http://www.shfe.com.cn/
信达期货交易细则表
http://www.cindaqh.com/a/20150619-1734.html
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增挂查询
查询大商所期权合约增挂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cs/qqcs/qhqqhyzg/index.html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增挂查询
查询郑商所期权合约增挂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czce.com.cn/cn/jysj/hyjzj/H770302index_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