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调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20-04-02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休市安排的公告,2020年4月4日至4月6日为节假日休市,4月7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公司为防范市场风险,现将春节期间有关交易事项通知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漂针浆、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铝、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铜、锌、铅、镍、锡、白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天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石油沥青、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玉米、玉米淀粉、粳米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铁矿石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其它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玻璃、尿素、菜籽油、纯碱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白糖、菜籽粕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甲醇、棉花、棉纱、PTA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其他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原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10%;铜、铝、锌、铅、镍、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0%;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9%;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10%调整为12%;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11%。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调整为7%;玉米、玉米淀粉、粳米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焦炭、焦煤、鸡蛋、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白糖、菜籽油、玻璃、纯碱和尿素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菜籽粕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棉花、棉纱、PTA和甲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10%调整为12%;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11%。
三、节后公司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标准
1、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4月7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7%,涨跌停板幅度恢复为7%;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焦炭、焦煤、鸡蛋、乙二醇、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7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