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12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9-11-11
关于1912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11月最后交易日为11月29日。若您持有1912合约,必须符合各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的整数倍及其他规定,请您在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调整。
1、郑商所、大商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11月29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1912合约持仓应调整为0手。
2、上期所规定,品种持仓进入交割月前应当调整为交割单位整数倍,即铜、铝、锌、铅为5手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整数倍,黄金为3手整数倍,白银、锡、漂针浆为2手整数倍,镍为6手整数倍,若您持有1912合约,请于11月29日收盘前调整。
上期所除燃油以外的19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19年12月11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1912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19年12月16日。燃料油FU19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19年11月26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FU1912合约法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2019年11月29日。
3、能源中心规定,原油SC19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在2019年11月19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019年11月26日(周一)收市后,SC1912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SC19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9年11月29日。
4、为防范交割月违规持仓风险,自2019年11月28日结算时起以上2019年12月份(除fu1912、SC1912外)交割合约公司将提高交易保证金。
合约临近交割期可能出现成交不活跃、价格波动加剧等情况,为防范相关风险,请您根据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持仓。若您未及时处理,相关持仓可能会被我司或交易所强平。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热线咨询:0571-28132580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