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发布铁矿石品牌争议费标准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牌判定工作办法(试行)》并公开征集铁矿石品牌调查小组备选成员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9-09-16

大商所关于发布铁矿石品牌争议费标准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牌判定工作办法(试行)》并公开征集铁矿石品牌调查小组备选成员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9〕39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业务细则》(以下简称“业务细则”),经研究决定,铁矿石期货品牌争议费标准为3万元/次。

  为保证铁矿石期货品牌交割制度顺畅运行,根据业务细则,我所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牌判定工作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公开征集铁矿石品牌调查小组备选成员,联系方式如下:

  郭  峰  0411-84808456  guofeng@dce.com.cn;

  慕文珺  0411-84808517  muwj@dce.com.cn;

  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811室,116023。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牌判定工作办法(试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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