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中心关于开展20号胶期货做市商招募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9-08-28

能源中心关于开展20号胶期货做市商招募工作的通知

上能发〔2019〕7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促进期货合约连续活跃,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管理细则》,现招募20号胶期货做市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20号胶期货做市商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交易,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期能源业务规则;

  (三)具有健全的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交易技术系统;

  (六)应当具有上期能源认可的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的经历;

  (七)上期能源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有权签署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的做市商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申请人合法成立的资料;

  (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者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有权签署人签署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

  (四)做市交易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以及从事做市交易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履历(见附件2);

  (五)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参考要点见附件3);

  (六)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见附件4);

  (七)做市交易技术系统情况的说明;

  (八)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情况的说明;

  (九)上期能源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三)(五)须加盖骑缝章。

  三、申请受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20号胶期货做市商资格的,应提交纸质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材料,于2019年8月30日(周五)15:00前分别通过邮寄和邮件发送的方式提交。

  其中,纸质材料请根据申请材料要求中的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材料名称格式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资格申请材料-品种-单位名称”;电子材料为加盖公章后的纸质材料扫描件。

  (二)材料审核及综合评定

  上期能源根据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参加后续的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阶段将根据机构基本情况、人员配置、内部制度、做市业务方案、品种交易经历、报价相关经验、技术准备等情况进行评定。

  (三)筛选确定

  上期能源根据综合评定的结果筛选确定并公布做市商名单。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8402786,021-68401498,021-68401770

  邮箱 :inemarketmaker@ine.cn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5层

  收件人: 上期能源交易部

  邮编:200122

  特此通知。

 

  附件:1.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资格申请表

     2. 期货做市商岗位设置与人员情况汇总表

     3. 做市业务实施方案与管理制度参考要点

     4. 承诺书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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