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9-03-18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19)115号及郑商函(2019)107号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4%和10%;将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12%;将焦炭和焦煤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6%和15%。
自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将动力煤品种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12%;将棉花、菜籽油、玻璃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4%和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