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诚睿3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9-01-22
信达诚睿3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信达诚睿3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成立于2017年1月17日,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9年1月18日,根据《信达诚睿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信达诚睿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2018年03月)》的约定,本计划决定进行本次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根据《信达诚睿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七章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分配的约定“收益分配后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壹元/份)”(本计划可供分配利润指计划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同时按合同约定,收益分配时需由注册登记机构计提业绩报酬,并从分红款中扣除,投资者最终获得的分红权益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除权日:2019年1月22日
2、权益登记日:2019年1月23日
3、红利发放日:2019年1月23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现金分红。
四、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经本计划注册登记系统确认的全体份额投资者。
五、业绩报酬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计划收益分配日需由份额注册登记机构计提业绩报酬,并从分红款中扣除,具体的分红业绩提成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为准。
六、有关费用的说明
1、本次分红转账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2、因分红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缴纳,管理人不负责代扣代缴。
七、其他
1、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计划转托管、非交易过户与冻结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2、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本计划管理人。
特此公告。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